一、合同的定義(yi)
按照《合同法》的定義(yi) 來看:是平等主體(ti)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yi) 務關(guan) 係的協議。通俗的說法:當事人就某項事項權利義(yi) 務自願達成的協議。
二、合同的分類
1、學理上分類方法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合同分為(wei) :
(1).以法律是否設有規範並賦予一個(ge) 特定名稱為(wei) 標準,合同分為(wei) 有名合同與(yu) 無名合同;
(2).以給付義(yi) 務是否由雙方當事人互負為(wei) 標準,合同分為(wei) 雙務合同與(yu) 單務合同;
(3).以當事人取得權益是否須付相應代價(jia) 為(wei) 標準,合同分為(wei) 有償(chang) 合同與(yu) 無償(chang) 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須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為(wei) 標準,合同分為(wei) 諾成性合同與(yu) 實踐性合同。
(5).以法律對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將合同分為(wei) 要式合同與(yu) 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間的主從(cong) 關(guan) 係,可以將合同分為(wei) 主合同與(yu) 從(cong) 合同。
(7).其他分類
2、按照合同法規定的有名合同,分為(wei) 15類:
(1).買(mai) 賣合同。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yu) 買(mai) 受人,買(mai) 受人支付價(jia) 款的合同。
(2).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人向用電人供電,用電人支付電費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氣、供用熱力合同,則參照供用電合同的有關(guan) 規定。
(3).贈與(yu) 合同。指贈與(yu) 人將自己的財產(chan) 無償(chang) 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與(yu) 贈與(yu) 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賃合同。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資租賃合同。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mai) 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攬合同。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8).建築施工合同。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jia) 款的合同。
(9).運輸合同。指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cong) 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的合同。
(10).技術合同。指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谘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yi) 務的合同。
(11).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12).倉(cang) 儲(chu) 合同。指保管人儲(chu) 存存貨人交付的倉(cang) 儲(chu) 物,存貨人支付倉(cang) 儲(chu) 費的合同。
(13).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14).行紀合同。指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yi) 為(wei) 委托人從(cong) 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15).居間合同。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hui) 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