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將“鉛”列入5種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汙染物之一,鉛蓄電池行業(ye) 也被列入5種重點防控行業(ye) 之一。為(wei) 防治鉛蓄電池生產(chan) 及再生企業(ye) 環境汙染特別是重金屬汙染,保障生態安全和人體(ti) 健康,規範鉛蓄電池行業(ye) 汙染治理和管理行為(wei) ,引領行業(ye) 生產(chan) 工藝和汙染防治技術進步,環境保護部組織製定了《鉛蓄電池生產(chan) 及再生汙染防治技術政策》(以下簡稱《技術政策》)並於(yu) 2016年12月發布,該技術政策從(cong) 源頭控製、過程防治、末端治理以及風險防控等方麵對鉛蓄電池的生產(chan) 及再生企業(ye) 汙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以推進鉛蓄電池行業(ye) 的綠色循環低碳發展。
以重金屬減排為(wei) 核心,以源頭控製為(wei) 重點。《技術政策》鼓勵采用無鉛焊料等措施優(you) 化鉛蓄電池產(chan) 品的生態設計,逐步減少或淘汰鉛蓄電池中鎘、砷等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積極推進源頭減量替代。
過程防治與(yu) 末端治理相結合。《技術政策》從(cong) 預處理、生產(chan) 過程和末端治理三個(ge) 方麵分別提出了各個(ge) 過程中的汙染預防重點、配套環保設施和技術要求。針對預處理,《技術政策》從(cong) 機械化自動化替代工藝、分類處理和預脫硫等角度提出了預處理過程的汙染防治要求。針對生產(chan) 過程,《技術政策》要求鉛蓄電池生產(chan) 及再生過程應采取密閉或負壓措施,減少生產(chan) 過程中對環境的汙染,同時從(cong) 生產(chan) 工藝、機械化替代工藝等角度提出了“鼓勵采用內(nei) 化成工藝;熔煉工序應采用密閉熔煉、低溫連續熔煉、多室熔煉爐熔煉等技術,並在負壓條件下生產(chan) ,防止廢氣逸出;鑄錠工序應采用機械化鑄錠技術”等技術要求。針對末端治理,《技術政策》提出了鉛煙、鉛塵的常規處理工藝,並根據環境管理新特點,提出了二噁英和硫酸霧等汙染物的處理技術和要求。
規範資源再生利用,健全環境風險防控體(ti) 係。《技術政策》源頭上鼓勵廢鉛蓄電池再生企業(ye) 推進技術升級,提高再生鉛熔煉各工序中鉛、銻、砷、鎘等元素的回收率,嚴(yan) 格控製重金屬排放量。再生過程鼓勵采用離子交換或離子膜反滲透等處理技術回收利用廢鉛蓄電池內(nei) 的廢酸。並要求在廢塑料、廢隔板紙和廢橡膠的分選、清洗、破碎和幹燥等工藝中應采用節水、節能、高效、低汙染的技術和設備。
突出對行業(ye) 的環保技術引領作用。《技術政策》鼓勵研發自動化電池組裝、快速內(nei) 化成等鉛蓄電池生產(chan) 技術,新型板柵材料、電解沉積板柵製造技術及鉛膏配方,幹、濕法熔煉回收鉛膏、直接製備氧化鉛技術及熔煉渣無害化綜合利用技術。通過鼓勵研發這些新技術,提高鉛蓄電池行業(ye) 的綠色發展水平。